1940年,抗日战争进入最艰苦的阶段,八路军115师一个班的战士住进了兰陵县(原苍山县)月庄51岁的方兰亭大娘家中(后任温河县妇救会会长)。由于遭遇灾荒,加上敌人封锁,八路军几乎断了粮,战士白天打仗,晚上还要经常饿着肚子。方大娘看在眼里,疼在心上。方大娘的丈夫周振苍,是党的地下交通员,惨遭日军剥皮杀害,方大娘沿着丈夫的革命道路走下去,并于1938年2月入党。眼下,为了能让八路军战士吃饱饭去打仗,她听说邻村有个大户人家要买个孩子,方大娘一狠心,就把自己的女儿小兰卖给了人家,换回了20斤谷子,然后回家把谷子碾成黄橙橙的小米,做了一大锅饭,战士们边吃饭边问:“大娘,你这从哪儿弄来的粮食呀?” 大娘强颜欢笑地说:“出去借的等明年下来谷子再还给人家。”然而,战士战斗归来,一连几天不见活泼可爱的小兰,才从左邻右舍那里探到了真相。战士们跪在方大娘的膝前,泪如雨下:“大娘,我们干革命的目的,就是让穷人家的孩子过上好日子,不能卖呀!”于是,大家凑齐了钱,把小兰赎了回来。